“三纲五常”是董仲舒提出的。“三纲”即“君为臣纲”、“父为子纲”、“夫为妻纲”;“五常”是指“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”。“ 三纲五常”它反映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,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,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的思想,防止人民“犯上作乱”思想武器。
西汉董仲舒的《春秋繁露》一书出自《三纲五常》一词。然而,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和规范,它起源于先秦时期的孔子。孔子曾提出君君臣臣、父子、仁义礼智等道德观念。孟子随后提出“父子有亲,君臣有义,夫妻有别,长幼有序,朋友有信”的“五伦”道德规范。根据他的说法,董仲舒“贵阳而贱阴”阳尊阴卑理论,进一步发挥了五伦的观念,提出了三纲原则和五常之道。
三纲:
君为臣纲,君不正,臣投别国。
国为民纲,国不正,民起攻。
父为子纲,父不慈,子奔别乡。
子为父望,子不正,大义灭亲。
夫为妻纲,夫不正,妻可再婚。
妻子为夫助,妻不贤,夫则休之。
五常:
爱之仁,正义,君之礼,哲思智,情同信。